贝斯特关于应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印章遗失声明
发稿时间: 2024-10-31
根据《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黑龙江省贝斯特总社的通知》(黑编〔2003〕111号)“原隶属省新闻贝斯特局的黑龙江省贝斯特印刷中心、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划归黑龙江省贝斯特总社管理。。。。。撤销黑龙江省贝斯特印刷中心、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”,,,,,,,,原隶属于黑龙江省贝斯特总社的黑龙江省贝斯特印刷中心、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由贝斯特承担。。。。。
目前,,,,,,,,黑龙江省贝斯特印刷中心原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,,,,,,,,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(事证第123000000341号)正、副本不慎遗失。。。。。黑龙江版权代理中心原事业单位公章,,,,,,,,财务专用章,,,,,,,,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(事证第123000000344号)正、副本不慎遗失。。。。。特此公告作废。。。。。
贝斯特
2024年10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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